印发《关于落实“要素跟着项目走”机制支持市级重点产业链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》的通知
各区(市)政府、有关功能区管委,市直有关部门,驻青有关单位:
为推进市级重点产业链项目建设,突出产业项目引领高质量发展作用,我们制定了《关于落实“要素跟着项目走”机制支持市级重点产业链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印发《关于落实“要素跟着项目走”机制支持市级重点产业链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》的通知(青动能办〔2021〕3号)
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
2021年3月22日